礼经校释_二 [礼经校释]

禮經校释卷二 只縣曹元粥學 士昼禮第二 鄭目鐵云日入三商禽春群日凌氏谓古三 商之法甚疏案今法無疏密既巽於古即不 富以就經 昏期當張氏惠言虞氏易周易鄭氏义 取妻不先告富陳氏立白虎通疏證 昏經專言士禮方氏苞以為大夫昏不知 体經妆释卷一 記明云士昏禮經首不言士省蒙上出冠證之
稷後授肺特牲亦然以其士禮同也少牢佐食 先以肺脊授尸乃爾黍者大夫舆士巽故 也嫦见章机背衣以候见案大夫妻当稼衣 云舅姑共嫦以一獻之禮疏日此與上盟 同日為之知者見昏羲舅姑人室娇以特豚 明顺也厥明勇姑其嫦螂彼注云昏譜 不盲厥明此官之者容大夫以上禮多或兴日 磨經校释卷二 若兴邦则贈丈夫送者以束錦疏日按莊二十
亦將以或攝或不攝疑之而經錯士大夫 證非攝盛耶如氏方氏設则此體非士禮 亦非大夫體即士禮亦郎大夫禮經有此游移 凌雜之制乎記明云士昏禮则此禮專禽士禮 而大夫别有昏禮甚明冠禮記日無大夫冠禮 而有其昏禮切指之日其昏禮是大夫别有昏 禮不与士同之明文也大夫五十始命未五十 仍行士则大夫昏禮处五十後改取者制基 明益未而豫為制昏禮是偕也既而不别 邀恶校移卷二 為制昏禮是替也制在後则非改取而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