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轩易传_三 [泰轩易传]

周易上經傅卷第三 宋清源李中正伯谦撰 臨言教觀言化至於教化不足然後威之以刑狱 恭用狱聖人之本心哉聖人将以化小人為君 子而强梗不率者有以梗五治此大觀之後故受 之以噬嗑也噬嗑以震離成卦離写醴伏坎寫法 然噬嗑與皆具一以明刑法一以修禮文 何也益者刑之反而坎者之髮也禮刑相為 表裹於此可见
中有物则身得其養如噬腊肉噬乾肺噬乾肉 皆頭中有物也必噬而嗑嗑而亨也卦三亨三柔 自否而來初六升而為離九五降而為震剛柔 分布有動而明之象否泰二卦全乾坤之体故噬 嗑典皆以分言之除惡之道以用狱利用 之道以動明為本動有威明则有决以此用 斯得其情益一於剛刚无以盏其情一於柔则無 以濟其決今刷柔既分以象是非曲直之既别则 動而用嶽所以明有罪也雷象其動電象其明邃 然而至截然而下雷電既合天威始章而有罪者
利用狱也 象日雷電噬嗑先王以明勃法 噬嗑先動而後明罪未著也故不言折狱致刑豐 先明後動罪己著也故不止明法聖人法 電之明以明使之见而知耀法雷之動以敕法 使之聞而震法所以垂後世故以先王言之邢 所以制小人故以君子言之此噬嗑典豐之象所 以典也 初九履校减趾无欲象日履减趾不行也 腰所以受足校所以械其足履校者足之械也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