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志_十三 [永定河志]

永定河志目銀 卷十四 奏五 隆:目 永绿
一际定河志表十四 部覆准其金門问石已經建立郭家務业經 奏准改建草又臣颜踪奏請将寺臺建场處所 移於曹家務改建草北岸張客石亦請移茶 求地方改建草其半截河地方建設分水草 场 一座面宽二十丈以六分過水又經臣納親 臣孫嘉塗合條奏於南岸金門问上下多建草 蟠使南浅之水常多水小仍歸引河水大其漫 流於田經部覆今臣孫嘉塗興臣顧踪會同覆
石一减流其草引河不必另挑即歸金 门问引河之中至郭家面俱係素土應築厌 土槛一道以资抵絮以上添建草疏引河 隔淀坦坡限等项應需工料俟確核料估另疏 分紫具题再南北雨岸建設多非 旦夕可以告 竣請於南岸郭家務以下七工水窖地方各量開 早口一处用頭以浅凌二汛之水至上沉 各工既經乡建草水势有所分浅下沉七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