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章成案彙览乙篇_北洋洋务局_二一 [约章成案彙览乙篇]

附铮英领事照會校此照會於光二十七年默定 為照事新租界水面英國之權至處一事現淮 香港總督来文内开本港政府不以為英權开至流海 灣之河港與流入租界深圳河之河港但可至各海灣水书 見岸之處與深圳全河至北岸之處至於流人各海灣及流 入租界深圳河之各河港本港政府其於各河港口由 此岸水尽見岸之處至對岸水盏見岸之處劃一界綫為英 國權所至之止境等因本總事查 香港總督文内有深圳全河至北岸一語自是指租界内之 深圳河至陵界相接之處為止相應照會 阻借門 祖建頭
第二歌 界内所有马路察之及界内般行政之權皆由日本 政府管理界内道路橋梁溝渠码頭由日本领事官法修 造亚由日本领事官管理道路橋梁溝渠码頭公泉所需 之地如有官街官地免纳租價钱如係民地除付租價外 免纳钱煌 第三款 界内承租地基之契應以三十年為限限滿可以粗地價 區分上中下三等每等每邮應租價照三年以内相等 地基僧值公平酌定华官不准華民高時僧日商亦不得 租借門租建類
租户一给存日本事官衙門一给存中國地方官衙門業 經承租之地照章永歸租户不准何國何人强行退所有 租契式樣由中國地方官照會日本领事官定成 第五款 界内應完钱種區分地基上中下三等每等每應完若于 日本领事官按期向租户照數代收缴回縣给串為 其有日商未經租定地敢民仍自行交纳钱 第六款 一經租給之地祗准出名承租之人居住倘租户有事不能 親身在此居住親戚友人計同行等有身家之人代 组昔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