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章成案彙览乙篇_北洋洋务局_三六 [约章成案彙览乙篇]

約章成業匯乙篇卷三十上目錄 大 章程 招工門招工 總署照復澳門定停止招工章程支 一同治十二年 津海關群美國更定华工過境章程文 一光绪九年 附章程判
約章成案匯乙篇卷三十上 章程 招工門招工類 爲照復事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接准 附章程 贵大臣照現奉本國 旨通禁母得由澳招華人往洋催工本大臣遵即已照所立在 澳招工章程内條款限三简月後母得由澳招工往洋此後 不復有招工之事等因前来本王大臣開悉之下昌勝欣慰 1
一前成豐十年三月初十日開在澳招工往洋之衙門 俱當撤除 二所有在澳招工往洋之大館俱當除所有華人往来只 可投客店住歇至於該客店到華政衙門牌方准開 三所有招工之衙門及大公馆仍准其理业至於二月初十 日為止至期均應關開 以上禁章程各宜遵照本大臣經面与雨廣總督商定凡 招工客頭人等係在於二月初十日限期之前业招工之 事者均准其仍回中國地方免究其既往許其自新矣兹雨 廣總督有出示嗣俊霄招工客頭人等可各任便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