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_十四 [宋书]

国立公文书館 第二十六 臣沈 果育三 州郡二 南豫州 州州
(年五A又四年以杨州之淮南宜城爲南 国立公文书 豫州治宣城五年混時自淮以西悉没冠矣 七年復分磨陽淮陰南南充州之临江立 之庐江磨厨南豫州按淮東自求初至于大 南豫州泰豫元年以南汝陰度豫州豫州 泰始甫失 明便為南 淮西復於淮东分立两豫今南豫 豫乍有離合而余立居多爱自 以淮東盘境不復从此更列二州者按此 你志郡十三 二口二十一萬九王百今领九縣九去 京都水一百六十 陽六守流恩帝 永興元年分准南立楊州 都國唯有雁陽局江龍京 百五十六口一十海九十四一日七上。
城父令前漢沛汉属汝南晋太康 国立公文书館 地志属蜀 鹰江太守漠文帝六年分准南國立光武建武 百九口一萬一千九百九士七去州水二千七百 上三年又省六安國以佛正尚领縣三巨一千九 三十隆四百七十去京都水千一百六百三 今禮縣 舒今舊縣 的 縣明帝泰始三左十立 江一萬九千二百八十五六隆三皇京 慎今漠厨南太康地志属 隆令所治即二漠合覆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