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月刊】十四 - 吴县律师公会吴县律师公会吴县.pdf

法合月刊第期合刊總目錄 法 规 民事法教育會法 民法親厨施行法 民法承施行法 照條例 晨會法施行法 危害民网急治罪法 公司法施行法 危害民國急治罪法施行條例 命 合 抄發修正司法印纸规则條项合(附修正條项)清鄉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木年六月底止合 凡十劣陷民案件依法反坐合(附原抄呈)通各省隔检察官切遵行刑诉法第二六一條各规定合 對於白俄人民適用法律之规定合(附原呈)
则時效之规定院字第三九八號 已正式成立縣法院之縣該縣政府不得理民刑院字第三九九號 原狀前及确定後之期開合計算三,已嫁女子請求重行分析财之期間不適用民法總 者為限院字第四一號 於開會時支川旅費之委員不得為有給職院字第四百號 外國女子嫁與中國人為妻而取得中國圆籍者依國籍法第二條一款以其本國法不保留其國籍 依覆判條例合餠密理之案件對於覆判部分须先為覆然之裁定院字第四二號 一,被告受科刑之判决检察官得為被告利益而上二,查結果無须傳哟被告已呈為嫌 疑不足或行為不成犯罪者可經為不起處分三,初級案件經一判决後检察官上仍 须按送交程序辦理院字第四三號 工與工争識用普通法规不得援引努資争處理法院字第四.四號 一
法 规 第五特别程序 第四章人事松程序 民事松法二十年二月十日公布 第五百三十五條 第一 婚姻事件程序 所在地或其死亡時普通判籍所在地之第一密法院管 姻之无效撤銷確其成立不成立離婚或夫妻同居之專大之普通判籍 第五百三十六條 由夫或妻起者以其院偶為被告 前项曾通密判籍不能依第二條规定定之者以司法院命合定之 由第三人起者以大妻同為被告大或妻死亡者以生存者為被告 第五百三十七條 大 會另選代理人代為 或妻為禁治人時應山其监人代為如监人即為其配偶者愿由親 第五百三十八 人提起公者得親局會之同意 或第:言終結前诉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 婚姻之無效撒銷其成立不成文婚或夫妻同居之得合供提起或於第一 第五百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