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丛刊】十二 - 法学丛刊社.pdf

本刊啟事 一、本刊負促成中華法治開揭中華法平之使命自揣薄深耀弗腾其應如何完善内容方克荷兹 重任之乞 海内暨还不咨教正 款迎正反有方投 二,本刊於使命大凡所研究常板意追求宾理主写略無好同恶之见無何项法律問题 三本刊對经闵内新落立法及新解例均以批度與國人共机商雀以新宾理之發見 有對於此市愤换庭念自顾加以批舒運寄本到或提出具事件附以意見赐本利作解 四木国培学英靠學锁合之一倘有以中代法律之文以及检验婚士 五,本利团際界立法現及法律世見海外一開切阶海外使沈当人當 侨实君就所在地法律現象及其變化興夫立法方面之新勢時通雨鹏示本月當。
本刊自第二卷發行以來承海内司法寶務家與法 律學者多數銷數激增現為便利全國人士整 平廣州漠口各律師公會設立分社經辦 訂或另購起見除南京總社仍照常發售外更就北 分銷事宜 由各分社搜集各地司法材料徽求各地法家著藉以充寶本刊之内容酬 答 愛讀君之雅意以後本刊 應如何刷新方能普 適應社會需要之處尚希 山 法界名不客指正為荷
法刊 第三卷 第一期 發刊感言。同業以所空法為志。朝夕生活於法律之中。所接者。无一非法律問。當仁不.出其餘。供給稿件。充實内容。你日於光明。為我同業無可推之任。故文字尤 易於微求。录法律所不及者二。有此二優點。若本刑經費时形据。内容時感乏。匪惟不之。亦實同业之。不候希鼎全國同業。扶翊本刑之最小限度.一每人必手一二一每年必赐一稿分數千同業精种財力之一毫一忽。本刑之 衡。此不之所以有恃而不恐也。我同业以為然乎.前巡。將洋洋如江海。巍巍如山。皎皎如日星。海内任何刊物。將退三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