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丛刊】五 - 法学丛刊社法学丛刊社南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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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啟事 重任之處乞 一、木刊負促成中華法治锡中華法系之使命自揣绵薄深耀弗腾其愿如何完善内容方克荷兹 海内贤達不客教正 二、木刊察於使命重大凡所研究當意追求真理生者略無好同之見無輸何頂法律問题 歡迎正反雨方面投稿 三、本刊對於國内新立法及新舊解释判例均以批熊度與國人共相商權以新真理之發見 答者本刊當竭誠接納用答雅命 有對於此類事件换疑念自加以批寄本刊或提出具事件附以意見本刊作解 各種掌故秘籍見惠者尤所歡迎 四、木刊以楊中華法系重要使命之一有以中國代法律之文以及断驗婚田土 五,本刊為明世界立法現象及法律发遵起見特關海外通訊一切盼海外使领館執事人員留 僑寓君就所在地法律現象及其化奥夫立法方面之新超社 第二卷第三期 嘉法草案 独季缴刊已出各期目 常委捌民典立法院委具超逸率 燕湖律公會垦司法行政部收同微收律颁 通知普运费成命請本售一致主張 案 師 三何案之耶 民 民 束 第二卷 社 行政道德十 第四期 民著 法國制興中國制之史的比汪馥炎 法之國际一.劉陵民 论 劳 行 受 勤 中華法系配的本中古民事 振 炎 鹭 逃 法之概 演 民 解 逃 决监犯性 劉牧 民 民 雜 解 组 刑法玫聞 附解 释 鹏 演著 附 、錄 重要法合 訂民事 執行辨 理民事案件履行注意事项 法 局 押 縣律 公會一致請业 典各方星及批各件 上海律師公會會具王诚被上海市公安 公會對於微收律師送遣费聯合 收间法刊肚報章離刊判倒是否法 得為未經公布之文件。國内報章難,選辑刊登,且多錄自政府院部之各種公報,似不應 二 所依據? 有重大。其轉刊登,在出版法上又查無禁條。原通告其殊有達法,未知何 對於該案當事人有其拘束力,如該裁判未經定公布為物例,尚未可解决其他同樣事 或最高法院裁判之宣示送達,與判例之定公布,非一事。具體案件之宣示送達,關,在法院織法第二十五條有左之规定,件之據,原通告恐其影人民,故有禁止刊登之。然最高法院為判上最高之機 長呈由司法院院長,召集變更例會决定之.“最高法院各庭密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舆本庭或他庭判决先例有巽時,應由院 最高法院處務规程亦訂有下列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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