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务】四十一 - 银行学会.pdf

銀行宝務 福主會學行銀 號九五路港香海上 六七四一話電 日一十月八年八廿國民 期一十五第(二)撕失問種種(二)善意占有及受他人 單在法律上之效力 存罩存招票據股機 沈天保 每 期 價 定 三志莫(三)附 經常會祀錄 分三 實務讨 善意占有及受他人存單存票據股票栈單在法律上之效力 沈天保 非道落因而诚失者,習見不解,在失主於诚失後,有立郎 自髮以還,凡存單存招票股票單等被盜窃暴翅 各行為,在正所有人與持單據人爭執時,在法律上究發生 何種效力,為一般讀者所欲開,兹在難出之時,特略 或亦有因人事及其他種種 向原銀行莊公司會庫失,將诚失單子以作,保,一時未及履行街失及作手 一助。
否正當,應仍其持現狀,將原告請求回,無庸再向 被告有無占有之事貨又最高法院二十一年上字第儿六二號 先明取得該物品之源,為台法與否,及任之貴,者,因人事繁,物品萬千,若人人對於自己所持物品,例對於占有告爭所有權者,應由告爭人負之貴,如 不能出確切可信之,即無占有人能否,或所 勢必日執途人而告之,不勝其,一旦月悠久,偶然 忘,或不易,此物品即有被之虞,會秩序,據有無瑕疵,均告争人之主張為不成立,予回,双最高法院第二十一年上学第九七八判例久和平公 不堪,故法律以此種规定,用意亦甚深遠,然以上所者,不過為保護占有之一般规定,至保護善意占有之规定,更 然占有者,應推定其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之權
買得者,非價還其支出之僧金,不得回復其物,盜瞧或道 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贩與其物同種之商人以善,至失主因盜道失因而失者,初無抛所有權之意思 之道,故於正當市場人者,出有相當代價者,一子現 失物如保金或無記名券,不得向其善意占有人請求恢復,(民法九百四十九條一九百五十一條)台上列數條善意 當代僧以及失主非由於盜道失因而失者,无子保護必,亦予以相當之保護,至占有人不於正當市場入或术出相 力如下 占有人占有及受他人失之你單存招票據股票單所生效 要,用意覺遇群也.至滕來法學者及各國立法例對於善意占有及受之意見 已交付者,可完全取得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