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务】六十二 - 银行学会.pdf

銀行實 務 福主合学行銀 院九五路港香海上 六七四一電 日-一十月四年九廿國民 刊合期六十七,五十七第 記帐制度(三) 銀行傳票與日 價 定 册本 三志英 附制度 實務研究 銀行傳票與日記制度(二)附總制度 日記帐制度 按一般會計之解,日記原始帐,依交易之序,首 傳票為記帐之,故催有傳票,不能記錄之资任.能將當Ⅱ交易登載於顺,以便總計算,既可供事後之 查,少道錯之,又可增强會計之粗,及管理之效 自繁。傳票制度,現經改草,成為單式傳票,然如 是否平,其地位介于傅票與稳之間,為傅票過人稳帐之 先記戴,故惟一之期本帐,舆總帐同其重要。
了後,將所有傅票,交人會計科,列穗號。在登之先,將所有傳票,分為收付雨大類。如用式轉傅票,先列 FH記制度在此種制度下,各部份於每日聲業終 會計獨立之行,其於业務及會計集中之行,不適台,記,良较費。D式除川記可省記時間,然不能 奥傅票核對照,此其缺點。C式適用於业務最繁及各部 入收方,然後按會計科目之次序順序排到。如一科目含有雨 科目者,以最先科目為(例如某轉顺傅票,其收方有定 及B式之分式H記制度為佳,故以AB两式為標,故亦於探用。
瞭收付不平。例如某數本愿記入現金,記轉.偶有疏忽,必致轉帐變方不平,或現金收付,與出納科之 一方轉漏記等。本應記活期存款科目,記特 日 月 额 付 轉 活期存款科日等 然以分式日記為多 欲 種 情 查考其 形,總日記亦在所難免,之由來,必核傅 結 表 年 收 轉 付 會計主任 票始可。然傳票既經分散,知某一轉顺交易,保何種數科日所成,因其日記顺,保按,勢必有無查考之苦。(例如不 贷 日 民國 金 收 现 科日分記载之故)方法,(或名科目日粘表)。以互相獲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