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志第四册(福建)泉州市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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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的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 福建省 中国社人仲学公版社 泉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第 四册概述 中,除少数官办外,大部分为私立,其中以华侨和教会办的学堂尤多.民国初,学堂改称学校,取消读经。民国8年(1919年)新文化运动后,推行新文化,提倡白话文,推广普通话。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行党化教育。抗日战争期间,推行战时 民众教育,兴办战时民校,后改称国民学校。民国期间,泉州地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 殊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类型的学校相继创立。其中有 省、县政府办的官立学校,而更多的则是华侨、社会各界人士和教会办的私立学校。国民政 府曾多次下令取缔私整,但因学校办得不多,满足不了民众的要求,而私垫设备简单,形式 不拘,易办,因此仍有相当数量存在。第一章旧制教育 明代,推行社学制度,私垫一度回落。但社学办得好并坚持下来的并不多。而且,明代 泉州受理学影响很深,各类私垫仍然不少。据乾隆《泉州府志》载,明代泉州“诗书弦诵之 风达于七邑”,民间“家诗书而户业学,即卑微贫贱之极,亦以子弟知读书为荣。”普江县自 嘉靖、隆庆(1522~1572年)以来,士人读书多在开元、承天二寺,至于文庙、两房、尊 经阁、先贤祠宇及附郭山寺,“皆老生耆宿受徒之所”,“保贩隶卒之子,亦习章句”。当时,“岁科试,邑儒童卷可万余。县送府七八千人,府送道亦二三千人,人洋百五六十人”。其间 由私整造就的不少。南安“百里之间,弦诵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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