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七经_第一百二十一册.24604(清)圣祖玄烨.清同治十年刊本.pdf

五高祖父父父 宗 本 為所後之父 丧服 世父 族父 忍弟 从是第花男子 品弟 不天分
服同會疏云齊衰三月直見會祖不言高祖者以會 依注疏補入者四 父母為父昆弟之子婦亚當報以總也故補 外 父母 父母 母祖父母 免典.中應大劲又祖祖父世本服小功長当總以無 父昆弟之孫亚当报以又昆弟之子下 開之者四 孫师黄氏云孫 言庶孫之婦而不及適 為會玄孫服同 报注以為 案總麻章 弟之下 外孫婦安 會祖父 經写族 庶 下祖父祖是弟之長父昆 在室皆大功又經不言高父母 见夫之 母爲昆弟之會孫埃祖 婦小 有 雅父 七亚當报以 國三变服 父母及族祖父母總族 功 外依經補報服者四 其應服而經傳注疏无文姑 餘则服其大傅所祖 父 母為昆 教氏合 小功又經夫 弟之系 外租公 小功则長 父母為 其 婦 租 之 經言签
局 服 宗 本 其 高凰母會烈母組母妻 所後在五服之外者言若在五服之内下記疏 之無服也故圖止本宗原圖合九族載之盏第為 之義也以經无文之疏云降其本外父母 當其妻為夫之姊妹娣奴婷當報盏即記降一等 当小功長昆弟之女子子適人者当稠昆弟之孫 埃智母祖母世叔昆弟燈花弟子兄弟之兄 昆弟下 族 德国三变服 复豫 族 正地誓频 依經载之不敢多及 經言父母昆弟其餘 智孤姊方孫婦 依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