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七经_第一百二十九册.24612(清)圣祖玄烨.清同治十年刊本.pdf

定禮記義疏卷第九 檀弓上第三之一 端耳篇中檀弓不再見未必因其善禮著之也劉氏 案此篇推出傅聞多不可信檀弓名篇者因其在簡 以此篇載仲梁子枝知是六國時人地干 故著姓名之今山陽有檀氏此檀弓在六國之時 存疑孔氏達日目錄云名檀弓者以其善於禮 正義睦氏德明日檀已人立幽夫年 橙弓
矣自中而前交於额上却也”邦乃祖免 存疑鄉氏康成日故為非非仲子也朋友在他 凰齊不察乎此每每趣刷可悼也 生立奚齊而卒晋齊公太子光立公子牙而卒 莒犯公點太子愛季佗而卒召晋公殺世子申 與夷立弟穆公穆公又舍子立典夷而興夷卒見殺 之家此庶之分不可不辨也春秋之時米宣公舍子 不傳輕故也史日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从臣 外死子嘶庶子期其禮之重輕隆殺如此以其傳重 未食而見應子已食而見冠则適子於作庶子於房 李息而不作故子生斯冢子接以大牢庶子少牢家子 陳氏祥道日先王貴通庶使名分正而不乱爭 者言餘人有行古之道佛千亦如餘人也 此佛子適立庶為檀弓所之事亦行古之道 伯此云子服伯子者景是伯是字也 伯孝伯生惠伯惠怕生昭伯昭伯生景
至死方三年事師無犯无左右就養無方 陕三年事君有犯而無左右就養有方服勤 事親有而无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 是既得言君之過也孔子不仕昭公取同姓而 對日显贵後聘晋舆叔向言齊國之政將歸陳氏 為晋叔向言之 隐既人有問其回政眷可以語其得失若齊晏子 勤辱之事致谓戚容其服此以恩為制也有犯无 左右扶持之不常遣一人在左一人在右故云无常人 凡言左右者據这 不義是 而語日事父母 正義算氏康成日愿不揚其過失無犯不犯颜 記所云不可老 邑考以列升告似伯邑考草卒矣微子世家无名此 怕邑考逸周書武王克商自大王犬伯王季虞公文王 他邦無主之被形之就不足也史記周本犯不載 惡亦当犯颜孝經父有爭子 孔疏此指寻常之過若有大 市 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