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根原》1_国家清史编委会文献丛刊

國家清史编纂委員會文獻叢刊 大清律例根原 壹 吴坤修等撰
總序 戴逸 二〇.二年八月,國家批准建纂修清史之報告,十一月成立由十四部委组成之领導 小组,十二月十二日成立清史编纂委員會,清史编纂工程於肇始.清史之编纂醒釀已久,清亡以後,北洋政府曾聘專家编寫《清史稿》,歷時十四年成.識者其判不公,記载多,難成信史,久欲重撰新史,以世事多不果。中華人民共和 國成立後,中央领導亦多次推動修清史之事,皆因故中。新世紀之始,國家安定,經濟發 展,建設成續辉煌,而清史研究亦有重大進步,學界又倡修史之,國家探納衆見,决定 勤此新世紀標性文化工程.清代為我國最後之封建王朝,统治中國二百六十八年之久,距今未遠。清代聚多之歷 史和社會間题與今日息息相。
德序3 地寻觅太平天國文獻,收甚.四日新。清代為傅统社會向近代社會之過渡隋段,處於中西文化衡突與交融之中,產 生一大批内容新颖、形式多樣之文化典籍。清朝初年,西方耶稣會傅教士來華,携來自然 科學、藝術和西方宗教知。乾隆時编《四库全書》,曾收绿歌里得《何原本》、利瑪寶 《乾坤儀》、熊三拔《泰西水法》、《简平儀》等書。迄至晚清,中國力国自强,學西方,翻各類西方著作,如上海墨海書館、江南製造局書館所聲光化電之書,後復所罐 《天演》《原富》《法意》等名著,林所《茶花女遗事》、《黑奴箭天錄》等文藝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