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第六卷·刘惟谦等撰-V2

《大明律·第六卷·刘惟谦等撰》属于古籍综合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六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大明律·第六卷·刘惟谦等撰-V2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明律
类别
古籍综合
系列
大明律·第六卷·刘惟谦等撰
卷次
第六卷

大明律_六_刘惟谦等撰 [大明律]大明律卷第八 户律五 法 一十二路 凡犯私盛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 一等經指平人者加二等拒捕者听臨榄 車船頭足入官引牙人及商藏寄頓 者杖九十徒二年半桃携默载者杖八十 徒二年非應捕人告獲者就将所獲私臨 天明津长八凡胃食私者杖一百因而貨者杖一百 徒三年 癸有司歸勘各衙門不許間若有司官 吏通同放者與犯人同罪受财者計 以枉法从重 凡守官司及有司丛检司法差人於票 管地面并附场開去處常儿丛禁私臨 若有透漏者關津把截官及所委恐鹽人 大州華*入知情容及通 同者與犯人同罪 凡起運官舞引 二百斤爲一袋帶耗五斤 經 過批所依 數犁秤篮但有交帶途 若客越遐批所不 經鞋 儿客商胶官监不許引相離者同私 引1 者台四十.若將舊引影射貨者同 私 臨法 天月華长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