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防疏略_三 [河防疏略]

河防配界卷之二 義烏朱之锡标麓甫著 稽山後學徐沁垫公聲 济南李之芳國甫定 两河利害基距疏 题為雨河利害甚修防物力稚謹就見行事例 酌增损以襄重計以严實政事照黄河建 萬里及人河南以下土壤既群流奔滙泛溢之 害無代无之元以前河北人海其間塞 防官於智計民困於微者戴在史册難以樓
京储仰東南黄河自榮泽以至山陽南北雨岸垂 四干里苟穴不戒漕且中断则凡所以河者 台能與前明有是臣自蒙 因受事稽之故藉問之水前明經營遣數十年來 驰已甚如太行堤政宋任伯雨所實立是 防豹水势者治河要策無以出此而竟以工 帑寝至于運河自通惠至童口清几至江共 計二千餘里防淤防浅舊時规制优存十五以臣 職掌之何事不宜修復然合者司告民力 河防配署 卷之三
重河工職守一日申明河官專青一日申明激 大典一日酌機補夫食各為一疏仰請 盛如果臣言可桥伏气 朝部覆行臣遵奉施行至各疏内事開條不無字 多逾格所 鉴有 顺治十六年正月初八日題二月初六日奉 青工部知道 可方配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