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_卷五十四卷五十六 [金史]

定四庫全書要卷六千二百九十六 金史卷五十四元中書右丞相裁托克托等修 志第三十五 送四 功 酬朗永 康察 吏部遥授之制自太宗天會十二年始法古立官至 天 人眷元年新官制及天德四年始以河南北遥人 赴中京吏部各置局铨注又命更部尚書颐定河南
問政出卑者及贼污者申省核實以間約量升擢 年老者勿授縣令又朗宰臣日随朝官能否大率可 知 若外路轉運司幕官以至縣今但驗資考其中有 忠 心勤潔者无路而進是此人終身不敢望三品矣宣 進賢退不宵之道哉自今通三考视其能否以定升降 為格又日今用人之法甚其有不求間達者入仕 人不離小官至三四十年不雕七品者而新進者結朝 贵致顯達此宣示激之道卿等当於用人以革此 金
赴部告呈省遣使覆實其果善可超升之如丞簿升 縣今之類以示激二十六年以開官勒見行格法合 降資歷内三降两降各免一降一降者勿降省令史 合得縣令資歷内免绿事及下縣今各一任密院会史 三考以上者全前免之臺部宗正府軍司今史合 歷縣今任数免下令一任外路右職文科合歷縣 今亦免一任當遇检法知法三考得绿事者已雨除 金史 一差明昌三年上日舊制每季到部求仕人識字者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