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_第三册_卷二七_卷四五志_ 中华书局北京 [金史]

金史_第三册_卷二七_卷四五志_ 中华书局北京 [金史]

元 脱脱等撰 619573 金史 第 卷二七至卷 三 志 册 中 中 華書局金史卷二十七 官,處教城。曹甸都巡河官總東明、西佳、孟華、凌城四歸。曹濟都巡河官司定陶 六七O 濟北、寒山、金山四歸者也。故都巡河官凡六員。後又特崇上下歸都巡河官石橋使.凡巡河官,皆都水,總歸兵萬二千人,崴用薪百一十一萬三千餘束,草百八十三 萬七百餘束,椿代之木不與,此備河之恒制也.大定八年六月,河決李固渡,水曹州城,分流于單州之境。九年正月,朝廷遭都水 梁往親之。河南統軍使宗室宗言:大河所以决溢者,以河道淤,不能受水故也。今 曹、被其患,而雨州本以水利為生,所害田無。今欲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又 卒難成功。能塞之,他日霖潦,亦將决,山東河忠又非曹、單比也。金史卷二十七 二十一年十月,以河移故道,命築堤以備 六七二 備。而寂視被之民不為拯救,乃專集衆以魚取官物為事,民甚怨。上開而惡之.二十六年八月,阿决州堤,其城。上命戶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王汝嘉驰傳措 樂使.既而,阿勢泛滥及大名。上於是遣戶部書劉璋往行工部事,三宜规書,寂為蔡州防 開河水泛溢,民罹其害者,產皆空。今復遣官於被路分推排,何耶?右丞張汝霖日,冬十月,上宰臣日:開亡朱河防一步置一人,可添河防軍數。它日,又日:比 今推者皆非被之處。上日:然,必其道也。既粼水而居,無避者乎,計 其產,有餘哉,尚何推排為。十一月,又宰臣日:河未决州時有言者,既决之 後,有司何故不命知。命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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