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_三通馆浙江书局_三一 [钦定续通典]

定通典卷一百七 刑 等謹按杜佑作刑典凡十有一門 雜 日恕日四繁日舞察日峻酷惟刑法 者帝王宰世之大舜命泉胸日惟明克允明以 言其權衡之至當允以言其施措之不撕是以罪 惟天刑歸背其人之自取無或畸輕畸 重於其間而協中之治成焉唐自開元巳前典
兹算是書一如舊目惟考肉刑後世人宜不 立專門改附雜参馬端臨通考之例增刑 門以昭群備焉 第一刑制上 第二刑制下 第三 第四 第五維三 第六離四
宗 時 删天寶以後救為開元格後救元和 八年韶两京 内河東河北淮南山南東西道死罪十恶殺人 造印若强盗持杖劫京兆界中及他盗 喻二正者 如故其餘死罪皆流天德五城父祖子孫 小者勿禁 天 人德軍五城及城配流人准格 例 满 日六年後 許放還文宗時命尚書省郎官各删本司赖丞與侍 鄭覆观中書門下察其可否而奏之禽太和 格後敕開 成三年朵開元二十六年以後至於開成制敕删其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