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仪部先生笺释_十八_王肯堂原释 [王仪部先生笺释]

王儀部先生释卷二十六 王榭用拙父校開 古英 面 鼎定九父重 黄 中致和父訂正 翁居體非父系 刑律 雜犯 周始為雜犯隋唐復為雜律明時仍為雜犯分 卷二十六潍职
屋計雁加坐二等不同毁板榜亦與凡 官物計畈加准盗一等不同亚杖一百流 二千里仍各令修造置立霆官 夫匠軍士病給醫藥 群日救淡疗疾亦爱民恤軍之常也况軍十在 鎮守之處夫匠在工役之所又服劳从公者平 故有疾病而當該守织臨督官司有不写之 給腾藥以收療者或已給而所司不差 良医及不給對藥者亚苔四十因不救
物亚入官若有將自己房屋開張脂城容人在 内赌博者亦杖八十其房亦當入官然止據見 在场發覺者坐罪不許指攀防及也職官為 之何以治民放加一等杖九十引行止有例 董職爲民官興凡民博各依本律科罪 若 腊曙酒食者勿 保例 群日第一等二等引例除赌博問達制三等依 本律職宫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