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易外_十七_屈大均撰 [翁山易外]

翁山易外_十七_屈大均撰 [翁山易外]

翁山易外卷六十六 番禺 屈大均 繁醉上博元者乾之一也乾之二之三皆乾之一也二者二 其一三者三其 一而 物 得*其一 而为水为火為 雷為風以 生 以 成所谓為 物工 不二也不二者抄 乾 之 陰 一陽 一也录傳不言 者 一 以 一而亡 陰之一以俱 言元 陽之非 言元而一在其中 一毛 以为 矣 陰 非 一 一 无 以為陽故 曰道道者元也 继 之 者善 水 也成 之 者性火 也 水 以元 之陽 火 以 成元 之 陰元 水火之仁而藏雷風之 一用統乎天而无體鼓 筠山易外 苯六一六〇群二 一涂半而生明 汤故 一 不 過 其 以養其 所以 保 合 其太 和也光 盖天 地 之关 道无全 半而 相 生 乃所 以 全 全之 茶半 者无 寳全之於全 者有盏君子體之 以 陽 大 半為 性 亲 而 文明以之半為命雅 文 明 而 柔 順 故善 夫爱患 陽 在内 故 生 故水 中有生物陰在内故 不 生故火 无 生 物 物 生以 陽陽空内而 不空外 包陽别 生 君 子之道也陽 包 陰刚 成小 人之道也泰之象 会 包 汤也故 日是 子*道長否之 象陽包陰 也 故日 小人道長易尚包故泰否二卦 皆言包包者太 極 养六十六終 始 茶 吾之善也顯 诸 仁善之 所 以 為河之象,也 藏 诸 用善 土所 以 為 雄書之數 也 鼓 萬物*善 之 所 以 為 剛為柔而 摩 温 六1+四 卦 之 中 也 不與 聖 人 同 善之所以 无 思 无為而 化 於 太極之,外 也 斯 善也 而 不 用 用一 而 无 用 普寂 然 而 不 動 百姓 红日用而不知知而无知常感而通天 下 之 故 者 也 太 極 在天 為命在人為性盏人之性刚可以至于 天 之今 命至于天 之命明人之性化而為天之命而 上下奥天地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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