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_卷九_卷十 [医门法律]

定四庫全書 子部 門法律卷九 群官太院官姜晟 编修臣會聖脉覆勘 總校官编修臣王燕 校對官修臣处 腾生臣都世俊
金员口屋企言 卷儿 於鐵石不可與言至巧乃以藥劑攻邪存正調營之 偏和陰陽之逆於是種種聖法不適於用矣如张子和 見赢人病二年不敢投寒凉取刺群之刺其 十指出血立愈此正内經丽之且發也陰陽之且 衫 也必从四未始也坚束其處決去其血则邪往而不 得 并故立愈也以子和之久法且检經致其群 真 其可以讀用哉舍鐵而求内經用之捷法茫然 无可下手矣予之丽以心折仲景為百世之者每
金员四度全書 卷儿 只此七言而少陽一經汗吐下和温之法具備其他瘴 滬温壮滬滬母四證要不外少陽求治耳出傷寒论 之餘以補内經下手之法非聖人而能之乎謹將金 奥義一發明於左 少陽乃東方甲木之象故其服主弦此不但初病之服 乃爾即久正虚服不鼓指而弦象亦愿然在内丽 人 以仲景云脉自弦由首及尾脉之屡不同而 弦之一字實之也邪之舍於營衛正属少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