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_卷三_卷四 [医门法律]

定四庫全書 子部 醫門法律卷三 群官太院官臣姜 修臣會聖脉覆 總枝官修臣王 校對官编修臣遂 胜绿生臣都世俊
天而得之乎然则醫者上天之載也写理性至 命首推醫學矣去古渐遠无嘴可升日取内經讀之 其端或有或无有者可求无者将何求耶君相二 火及燥氣未曾深及即寒之一氣赖先聖张仲景推 演傷寒中寒為二不知中寒何以不入金之 藏至晋初即无可搜求并其弟子衛沈四逆三部厥 經亦亡从未有老宿學記載一語晋人之浅於 醫登待問哉使晋代仙醫許旌陽葛稚川之流仰
卷三 黯汶而必欲耀之光明有仲景表章内經於前有 君子表章内經金於後昌於後中如雜劇登 漫 引其端要不非中人物也且昌数十载寐 誠求几脱凡身必承提命此眷公案尚有待於再來 云 陰病 喻昌曰太極動而生陽静而生陰陽動而不息陰靜而 有常二氣交而人生二氣分而人死二氣偏而病起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