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_卷十一 [医门法律]

欲定四庫全書 子部 醫門法律卷十一 官太醫院官臣晟 修臣會聖豚覆勘 總校官修臣王 腾绿贡生臣里所
卷十 陰操立尽之術而勢成矣内經有其无其治金 有有治矣而集書者傷寒厥陰經消渴之文 奏 入後人不能決選斯亦不適於用也盖傷寒传經執 那至厥陰而尽熱勢入深故渴而消水及熟解则不渴 且 不消矣雜為患之比乎謹从内經凝言 之 經凡治消瘴仆偏枯痿厥氣滿癸逆肥貴人则 膏梁之疾也此中消所由来也肥而不贵食弗給於鲜 貴而不肥弗過热肥而且貴醇酒厚味敦为限量
盏輸於下较大腑之暴注暴泄尤為甚矣故死不治也 所谓由心之肺之死陰死陰之不過三日而死者 比 之也故飲一二第一危候也至於胃 以其熱由 門下傳於或以石藥耗其真女竭其精者陽 强於外陰不内守而小潭如膏飲一一賢消之 證成矣經石藥之性悍又脾風传之名曰疝 少腹宽熱而痛出白液名曰鹽明指消為言醫和有 云女子陽物也悔淫生内執惑之疾此解宽熟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