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志_八 [粤海关志]

卑海閣志卷十 税则三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青量年华 二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開各口共征銀四 十六萬六千九百四十雨七二分九麓 乾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連閩至十六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開各口共征 銀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雨二八分四麓 乾隆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至十七年十
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關各口共征銀四十八 萬六千二百六十七雨七九分四童 乾隆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起連聞至二十一 年九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開各口共征銀 四十四千九百五十七两四分八麓 乾隆二十一年开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二十二 年九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開各口共征銀 三十二萬五百三十雨六七分八麓 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二十三年
八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關谷口共征銀三 十八萬二千六百一十雨凹分九麓 乾隆二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連潤至二十 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關各口共征 銀三十八萬二千六百二十雨六一分五麓 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二十八年 七月二十五日止計一年大關各口共征銀四 十一萬一千六百二十二雨七分二麓 县平示卷十 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二十九年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