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简公奏议_二 [郑端简公奏议]

端簡公奏卷之二 門人萬校梓 淮陽類 遣祭基運 翔聖山神 咨桐祭清吏司案呈嘉靖三十三年三月十四日站 該 司禮监太监王利傳奉,聖朕民祈 枯本日 月 望日始七辰禁居停刑及各患地方查照先 年 祭 告事例行此遵杳得九年四月内為奉
地方誠可惯恤苟非仰折 神祐何以爲祥所 凤陽基運山之神 翔聖山之神俱應祭告合 候 快命下行移翰林院撰祭文太常寺備辦香帛 差官捧前去本部移文各該巡都御史動支 官置辦祭品前项應把 神抵務要日齊 戒 虞致祭以表 皇上爲民祈 通 神靈协枯淡患可洱而民生可安矣祭完之 仍将祭過各神祈具奏等因题奉 聖音是着 照三年帝王陵祭例樂舞尘齐止此遵備 萬卷堂
青襟部知道 擒剿疏 题為擒剿家事本年五月初三日據新任分守通 鄉保朱雍等結船一十二售在本港口活 水約倭二百餘人在鄉燒港保王津等結 其餘倭船下海開洋去绿由前來本職从四月二 十九日典同運司判官馬命守備陳律各率精兵分 路前赴狼山地方任將解明道亦领兵至探得 船一十二雙灣泊在彼督兵攻各贼隨潮先開 高港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