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简公奏议_六 [郑端简公奏议]

鄭端簡公奏卷之六 門人頂麓夀校梓 淮陽類 申明兵職掌 题為乞天恩申明兵備官員職掌以固海防事 案查嘉靖三十三年三等月内倭冠攻圈通州其時 居民俱被惨不可言該臣會同巡按直监察 管淮揚海防無理軍民商优松及屯田河道捕盗 郭常开公春巷心六
未敢春九月二十八月本官抄捧到臣 令通行各遵外臣惟下官常增 重約束所至軍政自所設兵備官許以从宜酌處 是假之事權得展布也而後不許干预軍民 是遇贼之時青以衛民生而体兵之日不得 民 多岐本官不理则可以事心軍務不為别衙 門 肘况徐州既有兵備管理准揚事務新兵備 似亦不必無行干但軍民本同一體兵刑原非
臣非不知凝既定即当泰行但事干軍情重務地 方安所係不敢誠默如蒙乞 一敕該部通查臣等 先今题請事理再行群許令海防兵備官無理 軍民松等项事務運使分司得以一體督率沿海 丁得以一倒整棚庚體統相維令齊一如本 官行事垂方臨散退避臣與巡御史 奏處 治被此無觀望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