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河全书_二 [治河全书]

治 河 全 書 卷 之 二 上 谕
费若所大小官员果能盖心河移即振實万有 消職总玩事及權豪勢要之家侵占阻裁達倒盗取河 宜有干漕運督术門會同計施行若有重大事情奏请 防應问者竟行間愿委者指名和奏其河道要機.L 定奪年終将條理過河道人夫粒照倒備細造册圖蓄貼 表或有土贼不時河運為梗爾尚精将领 兵马動加訓申明紀律如過贼冠窥把即督发将官 兵勒诚勿使蔓延如有将臨陣退縮良胃功及粒運稽 逐失軍機者武官自四品以下文官自六品以下會同
康熙三十九年三月十四日河道總皆臣張面奉 聖訓古人之法與今河势不同其最聚要者黄河何以使之深 清水何以使之出爾群加等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