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经传集解_卷十一卷十三 [周易经传集解]

周易经传集解_卷十一卷十三 [周易经传集解]

定四庫全書 周易經傳集解噬嗑卷十 宋林栗撰 離欢艮震 離上 震下 唯嗑 序卦曰可親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者合也 周易傳集日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拱之詩云自 西自東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噬嗑次观之義也 噬嗑亨利用曰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采 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不當位利用 狱也 下震上離成卦曰噬嗑者初為震二為艮三為坎四 為離震動也麗也艮止也坎也動而麗之合 同易经件集解 可矣安得噬物之象乎噬者醫也物止而陷於動麗坎為刑故也先王之用刑也心於訊潮之間至 于再至于三既服而後刑之書曰要囚伏念五六 至于旬時不要囚是也然不曰利用刑人而曰 利 用嶽噬嗑之首盖可见矣子曰剛桑分動而明雷 雷合而章桑得中而上行不當位利用也在卦 三陽三陰剛桑分也下震上雕動而明也凡嶽之道 一於剛则无以书其情一於桑则无 以其罪剛采 周易经傳集解 分所以为利也自臨與观皆二陽而四陰至噬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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