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疏_五 [周易注疏]

周易注疏卷第七 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縣開國子臣孔连奉 勒撰 用二盒可用享 旺義日 者 减 可卓利有收 之 名 拍 往为之 明 義 指 P 非 不 足 若 世 涉 損 語 K 苏
用 大 物 注无 以云距 也 薄 注 器 言 云 也 何 行 用豐為也 二寫應有時 二 注 可 長可之 常道 也不 損 信 剛益柔有 二 時 而 可 益 下 享 柔 不 敢 之 黄 至 常 之 長 可 損 益盈 虚 有 興 借 行 何各注 定云谓刚 一利以究其加不以長 陰道焉 上非不 皆则往上為行道足也不 其者上者之 義卦行陽此常者 之止就故不 淤二必马 也上骨 體舆 为已损陰释时 下而非借 如用等有而名行益 此二事孚顺之也 篮可热吉是良 應用有无下阳横正其白也 有享浮各自卦下義分然同於 时者故可减益曰短之為上 者举加損止上損者質德行約云 大經 明而有 之 宇收 境 而 可有 平央吉 故 得
而此澤 早 動損 山 境道 高 有以 順缴 似 澤 故念 情怒 中之自横以 欲情 崇 德欲山 者物尚 其 来 念 往无答 背 有 酌 損 來 之 名 益注室 则上云互者夫之 不損文息人象 可剛之而其之也 以益相情君 獲柔道足往也子 处以损也室感以 時 以 则 奉 不 居 可 柔 放 以 下 盈 免 平 已 損 酒 网 未 親不 柔 也敏 故 宴 安 象 乃 白已事 各损應下 端 无 尚合志 自 酌 志 注 故 云 乃 速 尚 得 往 合 志 也於 也 疏 无正 速 義 也自 者 日 已 则然速 也 各 有 傲 慢 之焉 竟事 掌若 道 速 下 事 腾往 益 而 乃 上 性 柔得 如 危无容 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