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丛刊:欧阳文忠公文集_二三 [四部丛刊]

奏卷第七 谦院 年 縣 巡检有迎 贼飲宴者有献其器甲者有畏懦土 走 避 者有被 其 役 者 朝廷於此贼之時正患乏 人 之 際 或於 检縣 尉之内得 捕贼可使之人 则 特 示 酬 以 行 激 苟或未能 能者 以 来 待 之 何 沉大 有一 而失学 伏日 见 吏部送 人區 法 自
盗是方今急忠縣尉方今切要之人皆朝延常合 留意之事臣鞭有起請事件具畫一 送人區法捕贼之甚多但為有司 拘守细碎 之 文 不理梦 請其人已升得職官伏 人歷子 考如實有能即乞不拘常格 特與酬樊以 後来 臣 天一 下群 盗横皆由小次 盗合聚今但忠其 大 而 不 防其 微故必欲止盗先其小能 小 盗 者 检縣尉 也 然而赏之法其弊極 多 只 如
天下 右謹具 光化 如前取進止 軍 同前 未能败诚 光 化尔 軍宣毅又二三百 人 作 臣烟 朝廷致得盗 贼 如 是址 者不惟中外无備 盖 由威 令 不 行 昨 王 般 主 特自置 官翻 着黄 衣 改 年號市 事 状 如此 乃是反 贼 使其不败為串 如 何 既 既败之後不性 家族 凡小人 作 事亦先 全 使 其事成则施 藉大利 不成则 無 官吏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