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纪略】三 - 李刚巳编.pdf

教紀略
照會法领事請辩結拾燒教室 鹤山縣教民李湖鼠非教人凌虐仍麟认案断 深州等處教民應試睛廉生出保 曙南洋大臣张致總署查結教 保護長江一帶及蘇杭内地商教 臨湘縣關石教堂拆携结互訂善後約款五條 奏陳商辦京城教案事宜 順直各属教堂款歸人大款 直款藩司周善后前帖
于天和所麟無聚赠望時該武生魏長飲醉由欲 遂上房将十字架民人等皆堂聚觀一時人多手 離不知何人將家具等物砸毁丽該縣差查擎該民等郎 然而散覆訓魏長供實因課信傳言委無预豹亦无 携取什物情事查此教堂毁失物件已據該縣查明具内有 入音盒洋槍等物保該縣往勘時堂内無人移存縣库业據送 教堂照收其餘什物約計估需銀一百雨青合照仍治魏長 三口大臣 天津教策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