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仪部先生笺释】三 - 王肯堂原释.pdf

王儀部先生笺释卷之二 歡王榭 古吴 鼎定 黄 中致和父限 居體鏡非父囊黍 吏律 職制 释日唐律疏職制律起於晋名達制律麦至 高齊此名不改隋開皇間改為職制三職司法
须長孫如嫡長子孫有故则令嫡生以 次子孫若果无嫡生子孫方許妾所生 之長子長孫如价庆出子孫亦無方許觀 弟观姬應合承職之人若出子孫及弟 姬不你次序撰越者杖一百徒二年為 出子孫及弟姓不依長幼次序前越大 裴腔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文武官見在老疾而 使令不應龙子孫携越者罪坐本官子 孫依家人共犯免科
此乞養于是保勘優給之人故水家 所開給但截日住能益此体本优恤止給 嗣人妻小属养之需耳若乞養子已授 職则支過体給應追還官若有他人教绣使令 為骨者亦如乞養子之罪杖一百充軍恭 越者失偷序尚為同姓而非骨则以與姓 鼠本宗矣故特重之然玩亚字似秉承越 胃雨恐旗道一圈或下一圈當在他人教 令之上通連下文為一不然何以言亚又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