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则例纂】六 - 杨锡绂.pdf

漕運则例慕卷之七 計屯起趣 屯田津租 各省所屯田顺治十二年题定合軍開将屯耀 照派其屯田错壤民田者或屯丁私相授受或 豪强占為已業将各衙舊屯田若干政按册清查 逐献丈勘民間侵占清歸所通計漕船若千照 欧派嗣康熙雍正及今乾年間俱属有清查所 有各省起運屯田數目微收津租備開于後 直禁省
嵌雾又丈出津運屯地二顷三零歌照原微科 则共銀十五雨連前徽租地共四十九頭一十一 零均于乾隆十七年人奏其青縣代微通缺 屯地候查丈追出另容 乾隆二十年容准南皮縣代徽天津原额瞻運市 地三顷七十二答内除奏報微租地二顷二十五 零外實缺地一顷四十六零今查出地六十 零應照原徽科每嵌租銀五分共銀三兩造 人乾隆十九年奏册報部至縣代徽缺無着屯 地尚有八十五零查出另谷
百四十一雨一二厘零天津左右雨所原额 屯地八十四顷四十歌八分二厘今青縣洽州二 州縣每加增盘銀自五至一分不等共加增租 銀六十四雨三零應合各州縣仍照舊微收關 解通津雨查收散各丁以資運至武清平谷 二縣加增租银係从二十三年加增人奏三河等州 縣租銀應於乾十四年加租為始 一乾隆三十年直督题報通州天津二共運屯地 入百七十八頭六十四答每献津銀二四分五六 分以至一不等所有通州三河武清香河平谷青 11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