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六 - 元拜柱等纂修.pdf

吏部卷之七 公观 座次 暑押 公事 典章十二 應徐有退 劉伴 的决一 七下 十七 已俊不改勾當飛了 无故力雷 第一次 第二达第三次 長富 更食 三犯加 遠近依上决三犯以上除 城有遵慢 黔官事 初把 再把 不問者亦及之 名首须官奉行不至者具名 申省提調官時複通行蕃校 座次 品微座次等第至元五年十 月 中中
署押 京 童比附见 臻官宜每日早聚 谷必须 B 得 白帖子科 军民 昌公重 昔省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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