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诠义】五 - 汪绂.pdf

周易羲卷之四 婺源汪炬著 草巳日乃元亨利悔亡 雄佳 火在下火然水乾水决火 也 少二 女合為 而 少 上 中 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為 必 日 乃乃之 役 之 之善苹等日歌信似不 際也之学是武故比然相 已也卦言在也王方更得 此常九所其已故克革之有亦 其於所乃未之清初革相不 語未孚革後已明人者容同 意占有革之以日於每必之行卦 而之孚之先天與一未人意相 自先言成下六朝能情 可也既也容信二而逮之革 知卦有九慎从之多信所之 何言孚三密風所方如因初元有而所而移谓多子人 子手可不俗已士而米 一混革有易日為苟之 而之也革言不待政安信 一民九求以也同告奥者故 之交五其求交扑戒人征 言所学夫言言於有於 埃有於革已已成
而革 亦何尤 而後定故時有不得不革者火相息革之象也時當革 然人情安常而巽狂故習而樂因循故 人 之 事 顺天 恩 远写悔也亦惟恐已之所 恋 有不 能必人之孚者而不必 者未必可大通而 以 至 正 则 怪 乎人之不 孕而悔所 所不免耳 革要必 一 乃 第所革者元亨利点 其悔乃示占者 日者其雕雕 日也乃手者其悔説而信 卦元亨占 者有待之也O此所 薛利貝 戒解 世 所 此 言必其可通而利元亨利真舆他卦有不同者他 於正然後 基 则 草而不学也 悔可亡非大通不可草非利真不可通不通不正悔悔 初九用黄牛之革
乃而学 明混往也已 人卦革此日 心徽之言乃 而也已字 應一醉日以 可之意乃既 革际本革革 不甚之之 可分以役 明未制 从 革言 之 待後 人 求中都也 正.之具 也 然在下卦之中联 可 草而偿 後 往 待 之 百 征 慎 吉而 无 之至也及夫至事 急速之谷 矣已日 事起必不可日 可 也牛乃終以酒 可 也六二一众 改命 於 故 為日中至三日 有已日乃革之之象 終 四即 交王级 下 身 t 服 服事用黄 人上 之草也武王位十 十三年而後 伐商已日乃草之之道 小 事 之草 恋 有 如此 兆必泥 於已日但决之宜群耳 九 本義 之戒 過 言征 不 言 征凶属革言三就有 中 居 离住 躁 芝 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