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三十三 - 南京司法行政部法官训练所同学法治周报社南京.pdf

本社啟事 微事一 木報现出至第二卷第二下九期,凡自第二卷第一期起訂開牛年者,至第二十六期即已居 满,如蒙訂,務將下牛年費雁下以便寄,而免中.收事二 本經费純恃各社員常作及各定報費,以資持,木年已越月,各員常年費及各 注,而利進行為感!定費尚有未徽納者,内種種開支,均需互,務迅將所欠各費如惠下,你資把 收事三 不些收到欠郵件北名,大抵係社員或定户告更改
输 务 官官等官伟表與司法官級表此,亦覺 失其平衡,例如文官為任分為十二,法 第二第第二十九期 署之司法官而言至學智推反候補推 上司法官之給等級,就已經派 文官之薦任最低极俸(即第十二)為一 任升至簡任之時間自人,此其不平者一.官篇任则分十三,分既多,即欲由 之待遇,分依照推學習人具津貼 表及推检候補人員津贴表辦理。學習推 之津貼凡分四级,由六十元起至九十元止 入十元,法官之任最低伟篇一百六十元,名為任,實相當於文官委任之第 二级,此其不平者二一依二一十年二月六日元起至一百五十元止,此其待遇相當於 文官委任第十五至第三级之,以司 候補推检人具之津貼共分六級,由一百 可每人一年進一次
霜平?第二港第二十九期 行標第十條规定,依次叙補外,木 至候補推之補缺,除依司法官任用 確定其學智或候補年限是也。依學習推事 高俸給已也,即對於學習或候補推,吾人所提高司法官待遇,不在提 務,復興實缺推检毫无少,乃派充後數 第四條各格之规定,其所任之職 遇缺即可補,此類人員,既合头上標 習推之學習期間,以二年為限,學智期 察官學習规第二條第九條之定,學 年,仍多不得補缺者,有時亦係有缺而不補,或不按照輪補辨法 虽日無缺可補,但 滿後,督長官出具切實考,連同學 雪推辦文件之原稿,呈司法部等,惟據吾人所知者,己滿學習期間之推 以叙補,其叙補與否,似仍不人的 至十餘年之久,仍保候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