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评论】二十三 - 朝阳学院法律评论社北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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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興新生活運勤 於一般哲學之一方面。希學者法律,同時即及道德與正羲。希哲學,夙 第五百六十三期 2 有主觀主义與客觀主义之對立。主觀王義,為判人之行為之當否,主張無客觀標 之存在。道德與法律,均不外人的還選或人的約束。以為人即萬物之尺度也.抗此主觀主義之害,為大梭格拉底氏之倫理是。梭氏之學亦非純客觀 此主觀之極端即為蔑砚道德及法律之思想。此思想一時占勢力。无何,起而反 道德的行為之標。現此道德行為之標者,即國家之法律。因之遵守國法,即 王义。氏排斥各個人之純客的判断,而主張以所有善良市民之牛客觀的判為 得為道德上之要求。
法治舆新生活運勤 堪督教當然為一種純宗教。耶利用俗權力以弘通教義。不可考。然就马太 第五百六十三期 传第四章(八至十)退恶魔之锈惑條,得以推測之。然基督教探用於羅马,羅马教會,為同教之木山,弘通手段之俗權力行,基督教為之大盛。教會不利用俗權力,同時其自身亦具備俗權力。自己行使之法權,以教義為法律而强行之。紀元第十 世,此宗教的法律支配洲之法律生活,尤其是親生活,極為有力。因 此神學的法律學派以起。例如阿烏古斯提奴士(s3430)提唱神政 义。阿塊納(hasAqnas12281274):神意為永久之法。凡兹所 德则。此亦為道德法律合一.均土張法律為神意之發現。即法律之内容,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