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周报】十四 - 朱斯煌银行周报社上海.pdf

祝 銀 解 行 调 報 目錄 第 三十一卷 第十 四 金 期 融 消 息 總 第 一四 八七 號 财 政行伤 贺 銀 全國 銀 行學會實務 银 行實 行商业 研究 務 同 業 限 告 公會聯合會 朱 銀 斯 行 煌 國 内要 開 微商泉建再建月立等定推銀聯 准繁寄業报 股黑務放 立市等不款 行交為得限 莊易出途额 星席越至 請查銀三二 當辑聯项觉 局密大规元 收告定 问給代 利 成表上政 命辨海部 法财银通 交 行豫部公遵 經 常(中華民 問 警借 题 國 誠 錄 年 票 十二月至册六年二三月份 格 式 問 题 國 際要 輸行美销美美會會纺二创康规照四 受瑞印套再院請公份四十取定行核 打典
銀 行 報(五)然以我國幅具之廣風俗民情生產易經濟環境生活水隨地隨時大相殊别欲將某一種金融設 制純探極性之辅導 施普通通行於全國勢或杆格故作者對於銀行之管理與施策主張分區制度(六)佚完備之銀行法布後各種金融管制法合應体可能予以止此後銀行立法應力避消極性之管 业務實施放款票據化等應可能統一提倡同業中果有營业不正当者聯合會應督促当地銀行公會子以善意之纠正與自(二)現在全國銀行會計科目已由財部子以統一此外營业用之各格式與經營辦法如推行承貼現 任務(三)此外如保持全國各地銀行公會之經常聯路便利相互間之微詢與商情之報道亦為聯合會之重要(四)当今業務上有關銀行同业全體切身利害之重要困難問題
银 行 定期借款契約 報 四 號 立定期借款契約人(後費行)訂立本契約與保證人共同遵守下列各條款(後借款人)今邀同承還保人(後保人)向 期 度 限 借款金额以國 二、本契約期限自民國 到期日應在本契約所訂期限以内 年 月 借款人開具費行抬頭之定期本票交由費行存敦到期日行即本票收间借款本息 日起至民國 年 為限在此限度內借款人得祈隨守商請行倍款允許後由 月 日止借款人所開本票其 在拒措 利 當付款人 立即借款本息 三借款之利率由行参酌市面情形臨時决定借款利息同借款本金一列入本票金额之内 四、借款人所開本票得記载一人玛當付款人但以行所在地之銀業加入票據交機者為限 五,借款人對所開本票應按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