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卷七至九.pdf

【大清律例】卷七至九.pdf

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七 吏律 公式 讀律合 凡國家律命參酌事情輕重定立罪名颁行天下 永為遵守百司官吏務要熟講明律意剖決 事務每遇年終在内在外各从上司官考校若 欧定四庫全書内 子命首者同罪失錯首意者各减三等.其稽 制書及皇太子命者一日苔五十每 日 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钦定四庫全書葉毁制書印信 文書者杖一百有所规避者从重事千軍機 候事干軍機恐致失故 阁 無 规:故罪亦 避以致臨告 当該官吏知而不翠與犯 人 同 至死减 不知者不坐毁者各减三等其因 水火盗跋毁失有顯者不坐O若遗失制書 天青津理 聖音印信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官文書杖七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