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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按语]卷十二·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扫描预览第1页](https://img.cuwen.com/p60/01/550686_01.avif)
- 专题
- 大清律例按语
- 类别
- 政治法律
【大清律例按语】卷十二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大情律例按語卷之十二目錄 禮律 儀制上 合和御藥 乘奥服御物 收藏禁書及私智天文 御 賜衣物 失朝贺 失儀 目錄大清律例按語卷之十二 禮律 儀制 原律 合和御藥 食禁厨子杖一百若飮食之物不潔净者杖八十 一合和御藥食者前節言合 御藥造 御膳不详慎及不先品之罪盖恐或不調和故必品 而後進後節言將雜藥帶進 御膳所之罪盖帶進雜药恐落入膳内總見当慎之至 也 原條例 一醫官就 内局修製药本院官珍视調服 二合和御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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