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十二·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大清律例按语》已归入本站的政治法律资料栏目。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大清律例按语]卷十二·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大清律例按语】卷十二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大情律例按語卷之十二目錄 禮律 儀制上 合和御藥 乘奥服御物 收藏禁書及私智天文 御 賜衣物 失朝贺 失儀 目錄大清律例按語卷之十二 禮律 儀制 原律 合和御藥 食禁厨子杖一百若飮食之物不潔净者杖八十 一合和御藥食者前節言合 御藥造 御膳不详慎及不先品之罪盖恐或不調和故必品 而後進後節言將雜藥帶進 御膳所之罪盖帶進雜药恐落入膳内總見当慎之至 也 原條例 一醫官就 内局修製药本院官珍视調服 二合和御藥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