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五十五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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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满律侧按語卷之五十五目 刑律 贼盗 親相盗 恐赫取财 許欺官私取財 罗人賣人 發嫁 这無故人人家 目大清律侧按語卷之五十五 刑律 贼盗 親相盗 骏尊 財物者期親减 凡人五等大功减四等小功减二等麻减二 等無服之親减一等亚免刺 同有 依 盗依本而 服 服 征 行 而 各 得 减 若行强盜者尊長犯卑亦 各依上减罪卑纫犯長以凡人 已强 不 得財 一親相盗婢届工人益家長财物及自相盗者首减凡益 马从又减一等被盗之家親告 例之罪 條例 一同居卑纫將引他人强划已家財物依各居親 行强盗卑纫犯長以凡人斯奏 定套 一凡奴偷盗家長財物者照盗律計瞰治罪若 起意勾引外人同盗家長财物者将起意之奴婢 二親相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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