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八十八·潘氏海山仙馆番禺-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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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大清律例按语】卷八十八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大满律例按語卷之凡十八目錄 刑律断嶽上 因應禁而不禁 故禁故勘平人 淹禁 陵虐罪囚 囚衣 停囚待對 刑律断下 1 目錄大满律例按语卷之八十八 刑律 断狱上 囚應禁而不禁 原例 一凡柳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微税用小柳椒 號朝柳夜放外敢有將輕罪人犯用大柳柳及 用連根带竹板傷人者交部處因而致死者 問發禽民柳號满日青放不許先青後柳遇患病 一四應禁而修改 一凡柳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微用小柳柳 號朝柳夜放外敢有將輕罪人犯用大柳柳號及 用連根帶竹板傷人者交部處因而致死者 照非法打致死律杖一百徒三年應柳號者定 於满日青放不許先青後柳遇患病自行保 治痊日補柳若先青後柳遇患病不自行保 治以致命者变部加處督樵不行察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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