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九十八·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本页收录《大清律例按语》,资料类别为政治法律资料。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大清律例按语]卷九十八·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大清律例按语】卷九十八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九十八目錄 名例律上 刑 常所不原 犯罪存留養親 工樂万及人犯罪 徒流人又犯罪 名例律下 給没物 目大清律例拨語卷之九十八 名例律上 照刑 原例 一凡進士人庄具及一切有頂帶官有犯管 杖輕罪照例納晴罪止杖一百者分别咨泰除名 徒流以上照例發配至生犯罪除應杖一百及 徒流以上亚速题案两無答杖均於辨結 後知照禮部外其常律應之生藍應否魂仍折青發落者總因例無明文以致辦理参差 添入所得杖罪免其發落字樣以昭明晰而歸 修改 一謹將修改例文開列於後 一凡進士人生員及一切有頂带官有犯 杖輕罪照例罪止杖一百者分别容象除名 所得杖罪免其发落徒流以上照例发配至生监 犯罪除應杖一百及徒流以上速題案内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下载高清完整版

[wshop_paid show_buy_btn="true"]

点击下载

[/wshop_paid]
🔒 本文部分内容已隐藏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电脑端支持扫码/网页支付,手机端优先使用对应的移动支付通道。
已经购买过?换设备或清理 Cookie 后恢复权限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或查询订单下载;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