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按语]卷一百四·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本项资料题名为《大清律例按语》,属于政治法律资料。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大清律例按语]卷一百四·潘氏海山仙馆番禺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大清律例按语
类别
政治法律

【大清律例按语】卷一百四 - 潘氏海山仙馆番禺.pdf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一百四目錄 刑律 告 刑律受 官吏受財 刑律捕亡 罪人拒捕 知情藏匿罪人 利安吾 盜贼捕限 目绿大清律例按語卷之一百四 刑律 告 精算 一凡翡片烟案件拿獲見發有據者方坐不許妄板 拖累如乒役人等亚地方匪棍冒充兵役假以查 拿鸦片烟為由肆行奪亚懷核誉恨或希圖 能栽耻實不分首俱發充軍脏至 告罪條今凝拿獲片烟見發有據者方不許 妄板拖累如有兵役人等地方匪棍冒充兵役 假以查拿片由肆行奪懷恢恨或 希圖裁烟,實不分首俱照,為盗例發遠充軍胜至一百二十雨以上者 首凝盛候失察交武各官交部处又吸 食鵬片烟之案止准地方官升拿究辨不許 旁人許告如有許告者均不准理倘係干犯 名義仍照本律治罪等因具奏春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下载高清完整版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或查询订单下载;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