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三 - 长孙无忌.pdf

康文有萬 種千一集一第 者集福總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
卷第十四 故唐律疏 后婚下凡一十四像 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城以上以輸 疏日同宗共姓皆不得為婚者各徒二年然古者受姓命氏因彰德功邑居官事非一其有 傅國姓以為宗本若與姬姓為婚者不在禁例其有同字别音不殊男女辨姓宜仇匹若陽興 祖宗易年代浸遠流源析本罕能推群至如鲁文王之昭凡蒋周公之初同族後各分封 楊之類又如近代以來特蒙賜姓譜仍在昭穆可知今姓之與本枝不合共為婚其有姓之 問日同姓為婚各徒二年未知同姓為妾合得何罪 答日買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决本防同姓同姓之人即同祖為妻為妾法不殊戶合云娶 妾仍立婚契即驗妻妾俱名為婚依禮合得罪无别 若外姻有服而卑共為婚姻及娶同母巽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要所生者,餘移前夫之女 者此亦各以輸
若是前人之妻今娶為妾止依娶妻之罪不得以妾诚之如為前人之妾今娶為妻亦依娶妻之罪 妄者依律止是凡若其更娶亦同凡之坐又妾者元是祖免以上親之妻而娶者得诚一等 者不坐 夫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親嫁者诚二等各之女追皈前家 疏日婦人夫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而嫁之非女之祖父母父母大功以下而 强嫁之者合徒一年期親嫁者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及姬而强嫁之者诚二等杖九十各之女 追歸前家娶者不坐 逃亡婚女為妻妾知情者與同罪至死者诚一等之即无夫會恩免罪者不雕 疏日婦女犯罪逃亡有人娶為妻妾若知其逃亡而娶流罪以下與同科唯婦人本犯死罪而娶 者流三千里仍之即逃亡婦女无夫又會恩救得免罪者不合其不知情而娶律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