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法规集刊】十二.pdf

民國法规集刊 辐辑例言 出二期每逢月之十五日及三十一日出版 一本刊事載國民政府及中央各機關新颁布之法合并搜集各省市政府新颁行之法规付印月 於修正條文之後開於法合解事并將原文刊载以備參考 二本刊所载法合由民國十七年十月國民政府改組成立日起但經過修正之法合仍將原條文附載 三法合公布核准及修正解释之年月日均於各法合之名稀下明復依公布年月日為先後俾便 查如有立法理由者附載理由使者明瞭立法意旨其公布年月日未群且无查明者曹付 關如 四本刊體例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試察及地方制度等八類行政類分内政外交軍政财政 辑例言
民國法规集刊第十二集目錄 第一類官制 隆軍大法 修正國軍遣委員會製表 國軍遣委員會直遣分區辦事處條例 國軍福遣委員會直韩遣分區辦事處制表三 六 造分區點驗委具粗制表 造隔點委具粗制表
睦海空軍動章授興佩带规则 第三類行政 第一目内政 内政部處務规程:修正内政部部務會规 七 區長訓辣所條例 内政部规定甲長牌長及同甲各巨聯保切結暨保旗式 八五 六八九 遵淮委員會大會會规:全國重要都市郵件查辨法:九三 九二 遵淮委員會常會规 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