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法规集刊】第十六集.pdf

民國法规集利 编辑例言 出二期每逢月之十五日及三十一日出版 一本刊專載國民政府及中央各機開新颁布之法命搜集各省市政府新颁行之法规付印月 於修正條文之後開於法合解释事并將原文刊載以備參考 二本刊所截法合由民國十七年十月國民政府改組成立日起但經過修正之法合仍將原條文附载 三法合公布核准及修正解之年月日均於各該法合之名下明復依公布年月日為先後俾便 查如有立法理由者附載理由使者明瞭立法意旨其公布年月日未群且其查明者哲付 網解例营 四本刊例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試盈察及地方制度等八類行政類分内政外交軍政财政
民國法规集利第十六集目錄 第一類官制 軍人反省院條例 修正考委員會租法 二 郵運航空處粗條例 首都街戌司合部組條例 四 四 中央防疫處條例 修正軍政部軍暑醫學校條例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六 七 第二類宫规 目錄
南京市行政警察章程 取經營迷信物品业辦 五八 五九 第二日外交 外交部條委具會事规 外交部發出國護照曹行辦法 六七 華倚登記规 外交部观察專具辦事规程.七二 七o 華僑登記辨事細则 七三 第二目 軍政 目 部軍留學具生管理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