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徐氏宗谱 (湖北) 徐氏家谱_二.pdf



徐氏宗谱 卷首二 新凡例二十二则 一此次續譜探取自有個别人袖手旁觀既不報名又不 七贤堂 交經過多次説服動員白唇舌不予登刊 記全以後有變再不延意歸宗其自便 一女孩同樣有承權頂嗣招赘遠绍香煙赘原姓務求 知曉續譜之人負解調不能處理矛盾上交 一過頂嗣或是兼桃因財產權發生爭吵法律圍應該 一本族孩子嫡系外甥书寫嗣子以便牵藤隨母之子寄子 他户書寫他適姓名記住生卒年月一律不書 命名外姓頂嗣飬子定不問何方原姓注明 一凡在本族結婚之婦生有子女因夫亡故或是離婚改嫁 查詢 一本族婦女生有子女或是離婚因夫亡故又興族人結成夫 一本族子孫出外姓離婚帶走群细注明日後歸宗以便 記群日後聊繁以便探 婦和偕伉优生男育女不尊卑一律登
徐氏宗谱 卷首二 凡例三十二则 凡例三十二则 七贤堂 於觀其世系自上而下者父子之偏也由右而左者兄弟之序 之親吾族取二法而折衷之以歐體作網蘇體作目網目張便 一修譜之法始自歐蘇蘇氏群於長幼之序歐氏明於骨肉 此聯不断相生之義悉明矣 也自一世至五世五服之親也五世紀再提世数皆准此類自 一世系書法效左氏纪年之例頂頭提世者则首書某公以 字書生於某年以著其卒於某年以群其壽葬於某地以其 下魚贯而序注明行次上用小字注某公子或長或幼挨次横 書以表其網下用大字書名以彰其目以其另自為世也次用小 氏二字生不書配卒不書姚以寓春秋之羲 墓姚配某氏以重偶生子某某以其嗣某氏所出即書某氏格 下如有改蘸者母出例應不書姑念有子可無母書 